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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當天受理
地區全國
國家
資料全包
*有關公約:
1、《伯爾尼公約》;
2、《*版權公約》;
3、《日內瓦唱片公約》;
4、世界貿易組織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
5、《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
6、《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
哪些作品不能申請登記版權?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過保護期限的作品。

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
作品著作權登記的作用
1、明確歸屬
作者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便享有著作權,但作者身份相對比較麻煩,尤其是對于一些創作完成時間較長的作品,由于資料的滅失,往往很難舉*據,辦理著作權登記可以使歸屬非常清晰,減少了權屬糾紛。
2、活動中作為擁有著作權的初步
人在時需舉證其對該作品享有,而作品的創作資料非常多,如果通過提交原始創作資料來舉證非常困難,尤其對于度不高、創作完成時間較長的作品,可能由于資料的滅失而無法舉出有利證據。但如果進行了著作權登記,則手續非常方便。目前行政和在處理版權糾紛時,均將《著作權登記》作為人身份的證據采用,在一些緊急的版權活動,如展會中,管理部門甚至要求當事人必須拿出版權來其人的身份。
3、版權交易中作為擁有的
在版權交易活動中,受讓方/被授權方在交易前往往需要對轉讓方/授權方的身份和進行核實,同樣,由登記機構出具的著作權登記是一種具有公信力的文件,能有效*交易的穩定性,促進作品交易順利進行。
產品有效期
1、自然人:終生及截至其后*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截至作品發表后*50年的12月31日;如果創作完成后一直沒有發表的,截至自創作完成之日起*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權是否需要登記?
著作權登記自愿原則
一、著作權的概念
版權也稱著作權,是法律賦予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創作者的一系列專有,其范圍包括人身權、財產權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鄰接權等。版權是作者依法對其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各種的總稱。版權屬于民事,與專利權、商標權共同構成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的保護期:作者的署名權、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后*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后的作者后的*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發表后*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不受保護。
二、著作權法保護哪些作品?
根據《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法保護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在我國,版權是自動產生的,作品一經完成,作者便享有法律賦予的。但由于在現實生活中,當產生糾紛時,人常常遇到舉證困難,因此各國均鼓勵作者對作品,尤其是計算機軟件作品,進行版權登記,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濟和司法訴訟時作為的初步。同時,作者在進行版權貿易,進行版權轉讓、許可使用等活動時,也需要這樣的文件來方便與另一方簽訂轉讓、許可使用等合同。
三、申請所需資料
1、作品登記申請表(由我單位提供)
(1)作品名稱、作品類別(文字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
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日期和地點
(3)作品完成形式(單、合作、委托、職務、其他)
(4)作者情況、其他著作權人情況
2、申請者明(個人: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創作人員復印件)(由申請者提供)
3、保(由我單位提供)
4、提供作品樣本(由申請者提供)
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
美術、攝影作品提供照片2張(10*12CM)
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視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
影視作品提供vcd等
5、作品創意說明(由申請者提供初稿、我單位具體撰寫)
文字作品(10萬字以內)、美術作品、攝影作品、工程產品設計圖、影視作品等
6、辦理期限:30個工作日(遇有問題需要補充材料的日期順延)
7.視情況選擇提交:
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書
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
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

著作權質權登記
1、當事人申請著作權質權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著作權質權登記申請表;
(2)出質人、質權人合法明文件或法人注冊登記文件;
(3)主合同及著作權出質合同;
(4)以共有的著作權出質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質的書面文件;
(5)著作權出質前該著作權的授權使用情況文件;
(6)經過*評估、質權人要求*評估或法律法規要求*評估的,提交*評估報告;
(7)作品登記證書復印件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8)委托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委托書)及代理人明文件。
2、注銷著作權質權登記申請: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申請人應當申請注銷質權登記:
(1)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一致同意注銷;
(2)主合同履行完畢的;
(3)質權實現的;
(4)質權人放棄質權的;
(5)其他導致質權消滅的。
申請人注銷質權登記,應當提交《注銷著作權質權登記申請表》、注銷登記、申請人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權質權登記證書》。
3、著作權質權變更登記申請:
著作權出質期間,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權的基本信息、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數額、或者擔保的范圍等事項發生變更的,申請人持變更協議、原《著作權質權登記證書》和其他相關材料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幾類 :
1、文字作品:、散文、雜文、詩歌、劇本、學術、著作、、教材、書信。日記、報紙、廣告詞。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現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書法作品,它是美術作品的一種;
2、 口述作品:即興的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
3、音樂作品: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不帶詞的作品;
4、戲劇作品:話劇、歌劇、地方戲等為舞臺演出而創作的作品,如劇本。(戲曲劇本、話劇劇本、歌劇劇本、舞劇劇本);
5、曲藝作品:相聲、單弦、評書、笑話、快板書、山東快書、京韻大鼓、京東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墜子等形式的說唱腳本;
6、舞蹈作品:舞蹈動作的設計和程序的編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記錄下來。如用舞譜的形式表現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譜法”
7、 雜技藝術作品:為車技、口技、*碗、走鋼絲、耍獅子、魔術等表演創作的劇本;
8、美術作品: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具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純美術作品:素描、油畫、國畫、版畫、水彩畫、企業標志、商標圖形。.實用美術作品:陶瓷藝術;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設計圖紙或者是以建筑物為**的繪畫、攝影等;
10、攝影作品:客觀記錄物體形象的圖片;
11、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電影作品(有聲、無聲)、電視作品、錄像作品等;
12、圖形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線路圖、解剖圖;
13、 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體作品,如:微縮景觀;
14、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程序和有關文擋。.計算機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標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標文本應視為同一作品。.文擋: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15、民間文字藝術作品:神話故事、民間寓言、民間傳說、民間戲曲、民歌、民謠、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造型藝術及民間建筑藝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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